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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新生党员审查流程
2019-12-26 10:22  

材料学院党委负责审查办理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重点审查组织发展程序是否规范、党员材料是否齐全、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对于党员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情况,应及时将待确认的新生党员材料报送校党委组织部,进行有关调查核实,并应做好相应的处理工作:

1、对于党员材料中出现缺项、涂改和错填等问题的,要认真查明原因,视具体情况与原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予以补填或纠正。

2、凡审批机关未签署审批意见的,应与其原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属于未及时审批的,应及时补办审批手续;属弄虚作假的,其党员身份不予承认。

3、召开支部发展大会时未满18周岁的应将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入党志愿书》退回原单位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等材料留下,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考察。

4、存在其它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情况的,都应上报处理。

5、新生党员应同时具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材料,方可办理转入手续。所接收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填写规范、不得涂改。

6、研究生新生党员中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其组织关系也相应转入我校;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其组织关系也不转入我校,只需开具党员证明信。

7、及时将转入的新生党员编入到学生党支部,对新生党员要加强教育和管理,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的环境,教育他们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于预备党员,要根据其预备期的情况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及时做好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8、转入学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由学院寄到学生原所在基层党组织,党员材料保存在学院党委。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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